十分钟后,她换了衣服,朴素的一顶黑色的毛线帽,覆盖住她雍容的发型。
洗尽铅华,她的气质,很干净很素雅。
只是,她脸上不自然的潮红,并没有因为冷水泼脸,而散尽。
她换衣服的时候,经纪人大惊小怪的尖叫,“夏雨沫,你是不是疯了,明天你想上绯闻头条?去年因为和你以前的隔壁邻居言宸铭吃了几次饭,就被人抹黑成,嫌贫爱富到抛弃小白领阶级的青梅竹马男朋友,被人说的有鼻子有眼。
现在你居然又和工薪阶层混在一起,你为什么都不能自爱一点?注意一下好不容易塑造的高贵形象?!
”那个男人,衣着太朴素。
一看就知道,肯定是低廉的工薪阶层!
他是一个真正的王子!
但是,她不准备反驳。
她没有时间反驳,也没有兴趣反驳。
因为,现在,他是不是王子,已经不重要。
换好衣服,不顾经纪人的跳脚,她已经又小跑了出去。
他很守信用,并没有走掉
“我好了。
”这一次,她没有喘得很急。
“我来开车。
”他朝她伸手。
他从来不坐女人开的车!
“你要吃什么?”上了车,他问她。
她不爱吃法国菜,想忘却的是记忆,但是忘却不了的却是对方的喜好。
连他都莫名其妙,他只是来送衣服,为什么变成了一顿晚饭。
只是,他还没有小气到,连一顿晚饭都对一个女人横眉竖眼。
这么小家子气的事,他做不出来。
即使,不想和她,有什么牵扯。
她没有吭声,太累太累。
见没有回复,他转过脸,看了她一眼,铅华洗尽,她的病态彰显。
他手里的方向盘一转。
“去哪?”头脑已经有点发沉,但是,她还是抓回了一点点清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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