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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-《眉飞色舞形容什么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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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尔比叶莎差不多大十八岁,叶莎叫他朱叔叔。

叶莎小时候朱尔常常买气球给她玩,一买礼物就是气球,不会换花样。

爸爸和朱尔下象棋,叶莎就在一旁替朱尔加油,因为朱尔赢了,叶莎又可以有气球玩了。

玩腻了,就当足球踢,谁抢到就放到脚底下踩,踩得砰砰砰的,很开心也很过瘾。

叶莎是大了点才知道朱尔的爱好不是下棋,而是写小说和散文。

一开始朱尔只是在报刊杂志上发一些文章,直到二十八岁的时候才出了他的第一本书。

那一年叶莎十岁吧,还不懂什么叫小说和散文。

只记得朱尔把书拿过来送给爸爸。

爸爸很开心地说:"你终于等到这一天了,我们来好好庆贺一下!

"

妈妈做了很多好吃的,一边吃一边对朱尔说:"你也该找个老婆了,成了家立了业有个人照顾你也好啊!

"

"是啊!

"叶莎也在边上cha嘴说:"朱叔叔你找了老婆就不用老是麻烦我妈妈给你订扣子啦!

"

朱尔哈哈大笑,摸摸她的头发说:"叔叔娶了一只钢笔,别的女孩不会再嫁给我了。

"

朱尔走后叶莎就问爸爸娶了一只钢笔是什么意思,爸爸说:"这就是比喻,他把笔比喻成她的老婆,说明笔对他的重要性!

"

叶莎似懂非懂地点点头。

后来朱尔书越出越多,人也越来越有名气,电视台来为他做专访,还特别采访了爸爸,让一个老邻居谈谈对他的印象。

爸爸发挥得很好,在镜头前不慌不忙,妙语连珠。

一家三口坐在沙发上看节目播出的时候朱尔也进来了,对爸爸竖起大姆指,这回他换了新的礼物,给叶莎带来一个新书包。

叶莎念中学了,每天要走很远的路去上学,朱尔对爸爸说,让她学骑车吧,你们早上没空,我带着她去上学,反正我不坐班,时间机动。

"怎么可以麻烦你,"爸爸说:"你现在每分每秒都在为人民群众创造精神财富啊!

"

"我表现好一点可以多蹭几次饭吃吃么。

"朱尔说:"我算计得好着呢,送莎莎,也可算是晨练,天天坐在书桌前,骨头老得快!

"

叶莎在院子里学骑车的时候,朱尔也没少帮忙,跟在后面还跑坏了一双拖鞋。

等到叶莎可以上路的时候,他真的说到做到了,天天陪叶莎骑车上学放学,尽心尽力地护着她。

路上的时候还给叶莎讲故事,朱尔讲起故事来可真要了命的好听,常常是到了校门口就讲到最精彩处,然后冲着叶莎一摆手说:"放学时接着讲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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