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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谐又没说话。
和和觉得今晚多说多错,干脆闭上眼睛假寐。
郑谐打量了一下和和,发现她今晚反常地化了浓妆,穿着淑女款的连衣裙。
那裙子是和和要参加工作面试时,他陪着她去买的。
结果这件五位数的衣服害和和失了一个她渴望已久的工作机会。
那家公司初始待遇不高,但和和很仰慕其中某位设计师,而她穿这样一身去,识货的面试官当即认定这姑娘是来玩的。
郑谐买东西时没有看价格的习惯,和和又神经大条,关于这个他倒真是忽略了。
后来和和就恨透了这件衣服,如果她穿这件衣服,通常都证明她不高兴,比如被郑谐逼着去见她参加她最最讨厌的聚会时。
今天不知她见的是谁,居然打扮得这么隆重。
和和的包扔在一边,是她自己用很多块布一针针拼fèng起来的,包上还挂着一只玉佩,上好的和田,就被她这么糟蹋。
她的包总是非常大,鼓鼓囊囊。
他常常有幸欣赏到那包里的风景,面有大大小小的小包好几个,分别装着钥匙,硬币,手机,CD机,MP4,伞,纸巾,太阳镜,化妆品,喝水的杯子,有时还有玩具和薄外套,好像随时都准备要出发去旅行一样。
无论她要找什么东西,她都需要把包翻个底朝天,所以当着他的面的时候,为了不被他训,她基本上什么都找不到。
郑谐又低头看她的脚,简单式样的帆布凉鞋,他敢肯定是地摊货,但被筱和和自己fèng满了无数形状各异的彩色石头,看起来倒显得很特别了。
换作别的女人这样打扮,他只会暗自叹气外加敬而远之。
不过这些都加诸到筱和和身上时,倒也协调。
比起那些他认识的同样学美术的行为艺术家,和和无论个性还是生活习惯已经算非常正常了,他为此感到很欣慰,并且觉得自己占了很大的功劳。
虽然他也曾疑心,他的过多管制从某种程度上扼杀了和和的创造力。
不过,艺术的顶端是颠狂,他宁可和和平庸。
筱和和是奇怪女子。
大多时候笨手笨脚,什么也做不好,学了很多年做饭,只会下面条和炒鸡蛋;不会收拾房子,她的小窝被她搞得杂乱无章。
但又非常灵巧,很小的年纪就已经会给芭比娃娃自己做衣服,给她一叠纸和一堆布,她可以用很短时间变出一个动物园。
郑谐收回视线,决定不再继续追问她今天失常的原因。
她嘴巴甚严,不想说的,拷问也问不出。
很快就到了家,郑谐陪和和一起上楼,看着她进门。
和和在门口又找不到钥匙,在包里翻来翻去,楼梯的声控灯灭了好几回,每次都得跺一下脚。
她窘得想找地fèng钻进去,把身子背对着郑谐,躲开他的眼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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